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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医保费发布会

更新时间:2020-02-21 点击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20  作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编辑:clj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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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原标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发布会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今天,我们请来了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先生,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先生,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有请人社部游部长做介绍。

游钧: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大家也非常辛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位媒体朋友工作量可能都比平时数倍以上,“5+2”“白加黑”,包括胡凯红主任,大家都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勤奋的工作,以不同的方式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做出自己的贡献,在此,向大家表示敬意,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的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以更大的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社保的政策。

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决定阶段性的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之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是充分考虑到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总体上的基金支撑能力比较强,减免政策实施以后能够保证制度运行的正常,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次减免是在去年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减负的力度、减负的效果将超过去年。之所以下这样的决心和力度,就是希望通过减免企业社保缴费,能够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游部长,下面有请住建部倪部长做介绍。

倪虹:

新闻媒体朋友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研究出台有针对性和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政策就是这样。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倪部长,下面请医保局陈局长做介绍。

陈金甫: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中央疫情领导小组、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领导下,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保障政策,确保就诊患者费用没有顾虑,确保救治医疗机构不因费用而影响救治。同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免”措施,免除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的限制,同时优化了经办机构管理服务,优先预拨医保专项资金,延迟缴纳医保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的支持了抗击疫情的阻击战。

随着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的部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主要考虑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总的看,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有力的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陈局长,现在开始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政策力度很大,涉及范围很广,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也采取了差异化政策,请问这样的用意是什么?谢谢。

游钧:

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是我们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主要考虑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要严格依法依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在突发重大疫情这样一个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对社会保险费进行采取缓缴减免的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是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纾解企业的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比较了多种方案,综合分析,认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效果更直接,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更强。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半年的困难比较大,通过减免社保缴费,给予较为集中的支持,是顺应企业的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初步估计,我们预测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还要大,去年是4000多亿元。同时,我们也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三是注重分类施策。从企业类型分,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而大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强,但受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从地上分,湖北省的疫情最重,企业受影响也最大,对湖北省企业加大减免政策的力度,给予特殊照顾和支持,有助于更好地帮助湖北的企业渡过难关。

四是实行了减缓结合。困难时期要尽最大努力将社保的支持政策用足用好。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这样可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的经营压力。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自建立以来,得益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和框架基本建立起来,积累了比较坚实的基础。在遇到突发重大疫情的危急时刻,社会保险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社会减振器和民生安全网的作用,既要兜牢底线,也要支持经济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危难之处显身手、该出手时要出手。保企业才能稳就业,稳就业才能有保障,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保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这一次国家出台企业社保缴纳的减免政策,养老保险费的减免力度是最大的,在基金减收这么大的情况下,今年的养老金发放会不会出现问题?财政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余蔚平:

谢谢你的提问,相信这个问题也是广大退休人员关注的问题。首先我想说的是,从近几年实际执行的情况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总体是平稳的,虽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部分地区出现了基金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但是基金的累计结余仍在不断增加。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超过了5万亿元。这次出台的阶段性的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分布在省份之间是不平衡的,为此我们和人力社会保障部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这些措施概括起来说是四个加大力度:

一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从1998年到2019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累计超过了4万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5261亿元,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补助的力度,帮助地方缓解因为阶段性降费对基金造成的收支压力。二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的力度。2018年,我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项政策对有效的平衡地区间基金的负担发挥了关键的作用。2019年,通过基金的中央调剂,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省份受益是1500多亿元。今年调剂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中央调剂基金的规模将相应的增加。

三是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力度。为进一步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2019年7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的划转工作,划转的国有资本是1.3万亿元,地方层面划转的工作也正在积极的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务实高效的完成划转工作。

四是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改革的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推动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金合理的调整机制,强化制度的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所以,通过上述这些措施,我们能够做到两个不折不扣。一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二是不折不扣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谢谢。

新华社记者:

在阶段性的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我想请问一下税务部门如何抓好落实,让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好处?谢谢。

王陆进:

谢谢您的提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政策,这是在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稳企业、稳就业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同有关部门一起狠抓落实,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实打实地享受到政策好处。这项工作责任重大,刻不容缓。

首先是我们几个部门将抓紧按程序制发政策文件,明确操作办法,并指导省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个文件很快就会出台。我们在抓落实的工作中,将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宣传辅导到位。就是要做好企业缴费人员和税务操作人员两方面的政策辅导。在疫情期间,我们将主要通过网站、热线、微信、短信等方式来讲解政策,解读操作,回答疑问,并根据情况对企业一对一地进行推送,确保不见面不上门就能把政策送到每一户企业,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同时,在我们内部还将利用视频会议、网络办公以及在线授课的方式,开展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我们要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热线的坐席人员以及办税服务厅窗口的操作人员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我们还要进一步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对于企业在享受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要在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反馈。

二是操作准备到位。根据各省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的配置。要添加企业类型的标签,因为这些政策区分了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还要简便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和特色APP掌上申报的相关功能,努力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就能便捷的享受减免优惠,我们还要快速办理缓缴等业务。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对于有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有关费款,将按照规定进行退抵,作出妥善处理,实实在在地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三是核算分析到位。通过分户核算、机生机汇、比对审核等方式,我们将同有关部门一起把减免费款的数算准,把账搞清楚,让社会及时了解政策的效果。同时,还要推动各地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从而为政策的落实打好基础。

四是监督考核到位。我们将把落实政策纳入税务系统的绩效考评体系,压实责任,同时加强督办、严肃纪律,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一道,合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好政策切实发挥出好效果。在这个非常时期,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有力的支持。

总之,税务部门将作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确保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每一户企业。我们也欢迎社会各方,包括各位媒体朋友对我们的落实工作给予监督。谢谢!

CNBC记者:

请问这次预计减免企业部分社保费对今年财政有何影响?如何去理解这一新的决定跟紧平衡状态的协调性?如何保障这次政策能充分落实?请问针对性支持就业会针对哪些领域或用哪些具体方式?谢谢。

余蔚平: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总体是良好的,据初步汇总的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的反映,2019年7项基金预算执行的总收入是8.1万亿元,总支出是7.5万亿元,当期结余是0.6万亿元,累计结余9.4万亿元。这次出台的减免社保费的政策,预计减负约6000亿元。可见,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是总体可控的。

今年的财政政策方针是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阶段性的减免社保保险费,从短期看、局部看,会造成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从中长期看,从整体看,通过减轻企业的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随着企业效益的改善,税基的扩大,财政收入形势会逐步好转。因此,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定不移的落实落细各项社保费的减免政策,把该减的减下来,减到位,通过减轻企业的负担拉动企业的经济增长。

关于稳岗就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除了减免社保费以外,财政部还在促进稳定岗位和就业创业方面出台了相关的措施,这些措施我们也是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出台的。时间关系,我在这里点点题:

一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力度。

二是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

三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

四是使用结构调整奖补资金支持相关的企业稳定就业。五是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指导地方细化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的解读,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第二,加强分析研判。跟踪重点的行业,重点的区域,重点的群体就业形势的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现行的政策措施。第三,切实做好相关的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各地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稳岗就业的政策措施。谢谢。

游钧:

我补充一点,刚才余部长讲的比较全面。当前疫情对企业用工和就业必然会带来一些影响,比如开复工的时间普遍在推迟,劳动者的返岗时间也相对错后,还有一些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也比较大,劳动力市场出现阶段性的错配,但是我认为它是短期的,待疫情缓解以后,随着经济的企稳,前期的消费和投资将会释放,劳动力的市场需求也会同步扩张。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所以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是没有改变的。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住房公积金政策,每一位职工都很关注,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的背景下怎样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谢谢。

倪虹:

住房公积金确实涉及到企业和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提取10.4万亿,帮助近5400万缴存职工贷款购房,改善了他们的住房条件。这次我们和有关部门在商定为企业纾缓困难时充分考虑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第一,在企业缓缴时,我们提出要连续计算缴存时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对于有贷款的缴存职工,因为一些困难,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帮助他们战胜困难。

第三,我们同时也在考虑,对于有些新市民租房存在困难的,还可以考虑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第四,我们也考虑在疫情严重和较严重的地区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企业应与缴存职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希望劳资双方在共商的前提下相互理解,同舟共济,共克时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将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发挥好行业的战斗力,为疫情的防控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

胡凯红:

最后一个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阶段性减征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对基金的平稳运行是否会带来更大的压力?谢谢。

陈金甫:

谢谢你的关切,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对职工医保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考量。这一次提出阶段性减征措施,一方面是整个医保服务于疫情防控、改革发展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大局,另一方面也是促进经济运行中长期发展平衡,经过科学研判、完善配套措施,提出的一个决策。

具体的政策安排,我们和财政、税务一起商量,提出一个指导意见,总的把握是地方政府决策,统筹地区承担基金平衡的责任,在确保待遇发放和基金平衡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可以从2月份开始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最长不超过5个月。如果各地经过研究并全面实施,可以降低企业负担或者减少企业负担1500亿,上千亿的规模。但是,从政策来说是差别化,分类施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采取减半征收单位缴费。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下的,可以采取缓缴,这也能解决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如果这些地方在通过各种措施保证基金平衡和待遇发放前提下,政府认为仍有必要实施减征,也可以由地方来决策,前提条件是确保待遇发放和基金的平衡。前期已经实施的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期间免征滞纳金。

从对基金的影响来说,实际上我们是有一个科学的研判,大致上有四个方面:

第一,这次疫情对医保基金支出的影响是有限的。社会上可能有一种担忧,这次疫情应对,医保采取了一系列确保待遇、确保救治的措施,包括疫情期间放宽目录,有针对性的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和用药量的限制以后,对基金的影响会不会很大。我们也做了一个科学的研判,一方面疫情的支出用于支付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救治的费用确实很大,这里面的医保和财政发挥了医保基金和政府公共财政的共同作用,主要是服务于抗疫大局,减轻患者就诊后顾之忧。但是主要集中在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而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全国诊疗服务受疫情的影响有所萎缩,医疗费用也相应下降。大家都知道,这段时间看病的人少了,所以基金的支出会有一定的减缓。当然,疫情以后会慢慢恢复,但这个恢复可能对基金支出不会有很大的反弹的影响。总的来说,疫情对基金支出影响是有限的,我们既能够确保肺炎患者的救治,又能够维护医保基金的支出。

第二,目前全国总体上职工医保基金是有支撑能力的,长期平衡是有基础的。从2019年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来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期收入9000多亿,支出7000多亿,当期结余2000多亿,截至2019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是13000多亿,可支付月数超过22个月。从统筹地区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地区占到全国的86%。换句话说,实现减半征收单位缴费,最长不超过5个月,有80%多的地区是可以做到的,剩下的一些地区可以缓缴或者是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也可以起到支持企业的作用。在这方面,基金可承受,地区有差异,政策因地制宜,所以对基金不会有大的影响。

第三,大家也知道,医保局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打击欺诈骗保、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可以通过配套的管理出绩效、挤绩效,提升基金使用效率,这一点我们和财政、税务、卫健委都进行了部门协同,以管理绩效来促进医保基金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改革促红利。医保局成立以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改革,也包括打击欺诈骗保,防止过度医疗这些重大的改革举措,对医保基金产生了极大的红利,一方面提高了我们所购买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益,一方面降低了成本,客观上也提高了基金使用的效率。

有了这些措施以后,对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第一是大局的需要,确实有减负的实在效应,第二是对基金的影响不会很大,我们对此充满了信心。谢谢

胡凯红:

今天下午4点,国务院新闻办还将在武汉举办一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指导组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大家关注。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五位发布人,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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