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芸:深化供给侧改革完善质量促进法
樊芸:深化供给侧改革完善质量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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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审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认为,只有提升质量,才能更好地激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审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樊芸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审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樊芸带来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质量促进法》的建议。“2016年,我提出的制定质量促进法相关建议已经被全国人大列为议案了。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今年我的目标是深化这个议案。”樊芸说。 质量提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18年工作时明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这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 “从目前网络销售产品的情况来看,产品质量问题十分突出。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抽查不合格率达到40.9%,远远高于线下销售产品平均不合格产品的检出率。从质量品牌、竞争力来看,中国制造的品牌发展缓慢,部分低质的产品会为‘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蒙上阴影。”樊芸说,因此,制定质量促进法、细化质量提升的各项措施,有利于形成更为有效的质量供给,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需求。 樊芸认为,只有提升质量,才能更好地激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已具备相关经验 事实上,质量促进法并非新鲜事物,在国际上已有国家先试先行。樊芸介绍说:“通过制定质量促进方面的专门法规来加强质量工作,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例如,欧盟在1995年制定的《欧洲质量促进政策》就以质量促进为倡导,对欧洲的质量发展进行了积极的引导。” 在我国,制定质量促进法有扎实的实践基础。自1996年以来,我国在质量奖励、品牌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统计分析、政府质量考核、服务业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工作陆续开展,并不断完善。例如,深圳市为大力推动“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将“质量成就未来”作为城市质量精神,为深圳质量保驾护航,其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我国具有制定、实施质量促进法的丰富经验。”樊芸进一步分析说,为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生产,我国于2002年制定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国于2003年制定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以上促进法的制定实施,对于推行清洁生产、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就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速信息化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质量促进立法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因此,樊芸建议,将质量促进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质量促进立法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更为适宜,有利于统一与质量促进有关的原则和制度,对存在缺失或者冲突的法律进行补充和协调。 从长远来看,通过制定综合性的促进型法律,能够弥补管理型质量立法对多元主体参与质量治理的制度性短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质量工作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现阶段的质量治理难题。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质量促进法势在必行。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意见,尽快完善质量促进法原来的草案。”樊芸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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